188体育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188体育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2159
各有关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尽快就业,现就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有关规定,认定的2012届省内普通高校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范围。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经所在高校给予重点帮扶就业后(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截止51前仍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5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自愿申请。51—511,符合补贴条件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附件1),一式两份(高校及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各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办证。59—519,各高校组织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由高校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中为符合发放求职补贴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部门联审。531前,各高校将《安徽省2012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附件3)报学校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予以审核确定。
    (四)拨付资金。610前,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求职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高校毕业生银行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